加强内控管理,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加强内控管理
一、发展要素不断聚集,财政收入稳步提高
十八大以来,海晏县财政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以“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为目标,把完成年度财政收入目标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县财政收入呈现持续高幅增长态势。全县地方财政收入分别从2012年的0.56亿元增长到2016年的1.02亿元,5年间年均增长 16.2%,财政收入总量、增幅、序时、税收比重实现“四个超历史”。一是强化税收组织工作。积极研判“营改增”改革后我县税收收入形势,加大税收征管工作的协调力度,制定出台《海晏县税收保障办法》,进一步完善税收征管体制。积极落实财税“月沟通”制度,加强与国地税部门配合,强化征收管理,加大稽查清缴力度,积极挖潜,做到应收尽收,确保了地方财政收入预算的顺利完成。二是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坚持不懈做好专项转移支付、均衡性转移支付等上级转移支付补助的争取工作,努力提高我县自有财力水平。紧抓撤县建市机遇,深入分析行政区域调整后财税体制管理等问题,努力争取上级更多支持。五年来共争取上级补助资金达38.7亿元,其中,一般转移性收入19.2亿元,上级专项资金19.5亿元。落实山东援建资金1.44亿元。三是做好项目争取工作。紧抓中央和省上的各类政策机遇,主动适应和跟进国家和省上的竞争性资金分配方式,积极加强与项目单位的协调配合,及时拨付项目前期经费。督促各项目单位切实完善项目库建设,争取一批符合政策要求和我县实际的项目,特别是在寻找新的增长点方面做文章,促进全县财力稳定增长。
二、民生投入不断加大,和谐指数持续攀升
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工作重点,积极落实各项民生政策,将政策支持和财力保障的重点,不断向基本公共服务和重点民生领域倾斜,让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每年财政预算中用于“三农”、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文化和环保等事关民生的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超过85%,公共财政、民生财政框架初步形成。一是着力提升财政保障水平。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要求,优化、细化财政支出结构,实现了“四个确保”,即保证财政供养人员工资按时拨付,保证社会保障人员补助按月发放,保证支农、社保、住房、教育、卫生等等重点民生领域支出的安排到位,确保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转。二是推进新农村牧区建设。十八大以来,切实做好财政支农惠农工作,进一步落实惠民政策,累计投入农机具补贴889万元、耕地力保护补贴230万元、退耕还林补助675万元、草原生态奖补资金1.65亿元,切实促进农牧民增收。累计投入3620.67万元,实施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53个,有力的促进了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牧区建设进程。三是大力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教育方面累计投入资金4.6亿元,在落实好教育经费投入政策和目标要求的同时,积极落实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工程、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学生资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等方面财政资金,进一步提高了教育教学质量,促进了全县教育事业均衡发展。四是进一步深化医疗改革。紧紧围绕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医药监管综合体制公共及公立医院改革等医疗改革,及时拨付基本药物补助、城乡医疗救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专项、计划生育服务专项等方面资金,五年来累计投入2.92亿元,有力的推动了海晏县医疗服务能力建设。五是促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了财政对民生事业的资金投入,全面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就业扶持、城乡养老、医疗保险、最低生活补助、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贷款贴息等财政资金,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社保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社会保障方面累计投入达5亿元。六是全面促进文化旅游业融合发展。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加大财政投入,推动文化旅游建设取得新成效。文化旅游方面累计投入1.57亿元。七是脱贫攻坚在精准发力中扎实推进。县财政继续加大对扶贫投入力度,五年来,累计拨付扶贫资金1.82亿元,使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安排县级精准扶贫资金6529.44万元,为保障精准脱贫工作的顺利开展,将改善农牧民生态环境与精准扶贫有机结合,探索精准脱贫多渠道落实机制。八是着力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持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经费投入,有力支持“减排增绿”,2012至2016年累计投入各类财政资金共计4.21亿元,其中,上级专项资金3.99亿元,县级财政资金0.22亿元。每年都足额安排环保部门工作经费,环保支出呈逐年上升态势。
三、财税改革不断深化,规范管理成效显著
不断完善财政改革,深入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非税收入管理、政府集中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和财政投资评审改革,在提升财政精细化管理程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质效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规范部门预算管理。按照“以收定支,专款专用”的原则,做实做细预算收支,实现财政预算资金统筹有效衔接,全面落实零基预算,继续完善全口径预算管理。二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通过实施财政日常管理、绩效评价、财政监督等全方位的管理制度,使财政绩效管理工作始终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评价、结果应用全过程,推动了财政预算绩效工作向日常化、常态化方向迈进。三是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成效明显。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优化支付流程,减少拨付环节,提高直接支付比例,5年来财政网络支付系统支出金额39.52亿元,直接支付35.43亿元,授权支付4.09亿元,有效缓解了财政资金调度压力,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质效。四是非税收入管理改革措施得力。完善非税收入管理制度,规范非税收入征缴程序,清理过渡账户,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确保了非税收入及时、安全、有效、足额入库。五是积极推行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工作。自2012年以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坚持规范管理,公开透明,竞争择优,完善机制,加强监管,注重绩效的原则,围绕政府职能转变要求,科学界定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范围,规范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行为,提升公共服务质量与效率。通过购买服务项目和购买服务岗位两种方式,结合海晏县实际情况与相关单位共同协商,筛选具有代表性、易操作、具备一定基础的项目,陆续开展了文博馆讲解岗位,电视台藏语播音岗位,殡仪馆特殊岗位等5大类10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六是政府采购管理改革彰显成效。认真制定政府采购预算,制定出台了《海晏县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管理办法》、《海晏县县级政府采购实施细则》、《海晏县政府采购合同履约和验收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确保了政府采购工作规范运行。五年来组织集中采购242次,采购预算总额7400万元,节约资金765万元,节约率达13%。七是加强部门财务管理。为了切实强化财务管理,积极利用网络平台及信息化手段,对全县预算部门安装财务软件,规范会计行为,实现了会计核算、国有资产管理等信息资源共享,并对下划的西海镇十个单位的财务采取了有效管理。在巩固成果的同时,完善和规范了村级财务管理。八是强化经费管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省州相关要求,修订完善相对完备、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三公”经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管理措施办法,确保各项要求具体化、明细化、刚性化,做到行政成本只降不增。近年来,海晏县“三公”经费均实现了省财政厅提出的各项压减指标。九是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十八大以来,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按照服务财政管理、促进财政改革的要求,不断强化财政收支监督,专项检查取得了新的成效。五年来,对全县59个预算单位开展财政监督专项检查达30余次,内容涉及部门预算管理、财政收入、财政支出、会计管理、财经纪律等财政改革与管理的热点及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提高了社会对财政监督的认知度。十是积极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加强PPP模式应用学习和宣传,切实做好项目筛选及建库工作,极推进PPP模式应用。截止目前,我县已有8个项目已列入省财政厅PPP项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