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国务院颁布实施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我局以“全力配合、狠抓落实”为工作原则,以县工商局为牵头单位,结合工作实际,采取三项措施扎实做好贯彻落实,扎实推进了企业信息公示工作。
一是认识到位,做好充分准备工作。局党组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围绕企业信息公示、企业年度报告、信用建设等方面组织系统主管工业、商贸的干部职工做好《条例》及配套规章的学习,并主动与县工商局沟通,了解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做好工作衔接,并熟练掌握企业信息公示的时间内容、操作流程。
二是宣传到位,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结合开展工业园区企业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一方面了解企业对国家宏观调控的意见建议,另一方面大力引导企业学习《条例》等有关制度规定,切实做好企业信息公示宣传动员工作,规范企业生产经营,为加快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奠定基础。
三是培训到位,提高企业信息公示质量。协同县工商局围绕全县工业企业、商贸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范围,着手组织召开培训班,全面解读《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配套规范性文件的基本精神,熟悉企业信息公示申报时间、企业信息填报内容及注意事项,掌握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操作运用和步骤。
今后,我局将继续在此项工作上狠下功夫,针对部分企业对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还不太了解,要认真指导企业进行年报,为缺乏申报能力的企业提供帮助,为企业年报公示制度的“落地生根”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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