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晏县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听证会意见
公 告
我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规定,2015年4月17日依法启动征收程序,在海晏县人民政府网及征收范围内对拟定的征收补偿方案进行了为期30天征求意见公告,并向有关单位征求意见,规定的时间内被征收户及相关单位未提出意见。2015年5月29日组织相关单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工作者、被征收户代表、群众代表等人员依法召开听证会,在会议中对补偿的相关事实情况和适用的法律依据等进行了陈述、申辩和质证。现将听证会中提出的意见进行公布,并提交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一、提交的意见
1、土木结构房屋和砖木结构房屋兑换比例差距太大,要求提高土木结构房屋比例。
2、牛羊育肥基地羊棚征收后,影响住户的经济收入,要求羊棚征收后,给予新的选址。
3、三角城沿街平房铺面给予1:1产权调换或给予每平方米4800元补偿。
4、70-80年代的原产权房屋拆除后,在原有的基础上重建及扩建房屋,要求按实地测量面积兑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