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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救助实施细则摘要
海晏县人民政府:http://www.05316688.com    来源:县民政局    创建时间:2015/12/5 16:22:37    

一、救助标准计算方法

困难家庭临时救助标准=困难家庭人口数×困难延续时限(以月为单位)×海北州当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月标准。

困难延续时限最高不超过12个月,救助标准最高不超过2万元,对其中计算结果超过2万元的,统一按最高2万元的标准给予救助。申请人以同一事由申请临时救助,一个自然年度内只能享受一次。

二、各困难类型的救助标准

(一)低收入家庭

1、因患重大疾病产生高额费用 3-12个月 不超过20000元

2、因火灾、交通事或其他特殊困难导致家庭生活困难 3-9个月 不超过15000元

3、上学导致家庭生活暂时困难 3-6个月 不超过10000元

(二)  低保家庭

1、患重大疾病产生高额费用 1-9个月 不超过15000元

2、火灾、交通事或其他特殊困难导致家庭困难 1-6个月 不超过10000元

3、子女上学导致家庭生活暂时困难 1-3个月 不超过5000元

(三)一般家庭

1、患重大疾病产生高额费用 1-6个月 不超过10000元

2、火灾、交通事或其他特殊困难 1-3个月 不超过5000元

四、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需要救助的城乡困难家庭,一般情况下按1-3个月确定,最高救助金额不超过5000元。

三、  申请就住家庭或个人需提交证明材料

(一)因病救助

1、申请书

2、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

3、医疗费用清单

4、所有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

5、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低保户需提供低保证

(二)因火灾、交通事故等原因救助

1、申请书

2、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

3、灾情认定报告或交通事故处理报告

4、医疗费用清单

5、理赔情况证明(交警队出具)

6、所有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

7、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低保户需提供低保证

(三)因教育救助

1、申请书

2、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

3、所有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

4、录取通知书、学费清单

5、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低保户需提供低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