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晏县创设“乡镇发展基金”
“三基”建设启动以来,海晏县牢牢把握基层基础这个重点,坚持问题导向,谋划解决办法,从“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这个核心入手,探索创立了“乡镇发展基金”。“乡镇发展基金”是在足额拨付乡镇、村(社区)运转经费的基础上,每年由县财政单独拿出180万元资金,分配给每个乡镇30万元。“乡镇发展基金”主要用于解决乡村“项目盲区”的基础建设问题和群众实际困难,旨在提高各乡镇独立解决问题和有钱办事的能力。“乡镇发展基金”的使用不搞均衡、不搞轮流坐庄,哪里迫切、哪里需要就投向哪里,具体操作由县财政局牵头,会同各乡镇统筹管理使用。
目前,各乡镇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正在加紧向县财政局申报未纳入年度规划的各类“小项目”,项目申报后,县财政局将会同发改、建设、农牧、水利、交通等相关部门,对项目规划书、资金预算报告、资金管理方案等资料进行评审,待审核通过后组织实施。
“乡镇发展基金”的设立将有效的解决乡镇一级“有心谋事,无钱办事”的现实问题,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也将起到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