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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海晏县人民政府:http://www.05316688.com    来源:    创建时间:2015/6/26 15:29:28    

    

         海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一、海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简介

  海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共有医疗卫生机构41个。其中:县级医院1所,乡镇卫生院6所,疾控中心1所,卫生监督所1所,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1所,村卫生室31个,行政村卫生室覆盖率达100%。医疗卫生机构核定人员编制202人,实有人员 192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74人,占人员总数的90.6%。执业 (助理) 医师85人, 注册护士58人。全县各医疗机构实有病床240张,其中县医院床位200张,乡镇卫生院床位40张。
  海晏县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能简介(一)贯彻执行卫生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全县有关卫生标准、卫生技术规范的监督和实施。(二)拟订全县卫生改革与发展规划,参与指导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设覆盖全县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负责卫生统计信息工作,监督管理全县卫生事业经费的使用。(三)负责贯彻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法典和基本药物目录,拟订我县国家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实施办法。(四)拟订农村卫生、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规划并指导农村和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和监督。(五)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组织对重大疾病的综合防治,监督指导传染病、地方病和其他常见病、多发病的监测防治,贯彻国家免疫规划及政策措施,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指导全民健康教育工作。(六)负责卫生应急工作。拟订卫生应急预案,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对重大疫情、病情、灾情、突发事件实施应急处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发生和蔓延。(七)依法负责传染病防治和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和饮用水卫生的监督管理;依法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监督执法;普及卫生法律法规知识。贯彻执行中省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技术、医疗质量和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规范和标准,建立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八)指导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拟订全县卫生人才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全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务的申报、考评、聘任管理工作;开展卫生职业道德教育,加强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开展医学继续教育工作。(九)拟订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拟订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监测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信息综合及信息化建设,负责计划生育统计、信息分析工作,对人口和计划生育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稳定低生育水平。(十)监督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在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工作中的衔接配合,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和社会保障制度。(十一)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拟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十二)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设个机构(一)卫生局综合办公室。(二)财务室。三)爱卫会办公室。(四)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五)法规与卫生监督科(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