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海晏县审计局自1984年成立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审计法律法规,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不断加强“人、法、技”建设,在推进依法行政,维护财经法纪,加强廉政建设,促进宏观决策,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加快地方经济建设步伐和各项工作健康发展做出了贡献。
海晏县审计局实有工作人员11人,其中:公务员4人,参照公务员1人,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名,临聘人员1人,公益性岗位2人,见习岗位1人。
二、主要职责:一是负责全县审计工作;二是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三是向县政府提出年度地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四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直接进行(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各部门、各乡镇、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县级国有、国有控股企业的资产、负责、损益;县政府部门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州审计局授权的审计)审计,出具审计报告。五是按规定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属于县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负责人实施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六是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七是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八是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九是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