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晏县气象局简介
海晏县气象局建于1955年1月,是国家气象观测站,局站合一。实行海北州气象局与海晏县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海北州气象局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内设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局 ,防护雷电管理局、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所。
一、机构领导:
局长:马宗泰
副局长:张欣
二、机构编制:
目前共有职工10名,其中公益性岗位2名(司助1名、保洁1名);党员5名。本科学历6名,专业有大气探测、计算机、草业科学3个专业,高工1名,工程师6名。
三、主要职责:
海晏县气象局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青海省气象条例》《青海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实施细则》赋予的各项职责。
(一)行政任务
1、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和海晏县人民政府有关方针、政策及法规。
2、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
3、承担海北州气象局和海晏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业务任务
1、主要承担我县地面气象探测、资料传输和整理;土壤水分监测业务。全县有15个自动气象站,2个土壤水分站,为抗旱防汛、畜牧业生产提供区域性气象资料。
2、承担海晏县公众气象服务、决策气象服务、专业和专项气象服务,以及灾害性天气的联防、重大灾害性天气预警的发布和解除。参与海晏县人民政府的有关防灾、减灾工作。
3、依法组织实施海晏县行政区域内雷电防护灾害的监测、调查、统计、评估、鉴定和雷电防护工程的设计、施工、检测工作。
4、组织实施海晏县行政区域内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工作。
海晏县气象局
2015-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