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晏政办〔2014〕5号
海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上报海晏县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报告
海晏县人民政府:http://www.05316688.com    来源:    创建时间:2014/2/26 10:31:49    
 

州政府办公室:

现将《海晏县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随文呈报,妥否,请审示。

 

                  海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2月25日
 
 
 
 
 

海晏县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州政府办综合各县人民政府和州政府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及费用收取和免除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2014年的重点工作安排。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海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海晏县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海北州海晏县西海大街2号;邮编:812200;联系电话:0970-8631177)。

一、概述

我县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十分重视,坚持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与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廉政建设、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紧密结合,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狠抓落实。为了加强我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成立了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主管领导总牵头,办公室主任抓落实,办公室设1名工作人员具体经办。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县政府各部门自觉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上下配合,形成统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合力。此外,我县还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工作计划。在办公室领导的亲自抓办和具体工作人员的努力下,政府信息网站严格按照各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及时开通、完善,栏目类内容得到不断更新、充实。在编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等栏目外,还结合我县实际公开了包括应急处理情况、扶贫、教育、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医疗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等政务动态内容,充分公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全面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根据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青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工作重点,并在2013年9月初组织工作人员对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对重点部门落实工作情况进行交流座谈,对下一步具体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不断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根据2013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三公”经费全部实现网上公开。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一是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二是制定出台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三是建立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公开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一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电子政务内网上接省政府和州政府,实现了链接,有效地消除了“信息孤岛”。二是充分发挥档案馆、各乡镇服务大厅的作用,走访了解各查阅点政府信息送交情况,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加强政府公开信息的送交工作。

(四)着力提升公开服务水平。一是督促各部门、各乡镇通过网站公开本地区、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基本情况,并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格下载,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依申请公开服务。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做好有关记录并保存备查。对于申请事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范畴或无法按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主动与申请人沟通,尽量取得申请人的理解。三是加强对政府网站和其他信息公开平台发布政府信息的监管,加强薄弱环节的管理,督促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加强业务指导、检查、考核和评议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我县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82条。2013年度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8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

(一)主动公开范围

1、州政府规范性文件。公开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学前教务发展的实施方案》、《海晏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奖励办法》、《海晏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考核方案》、《海晏县教师培训方案》各类规范性文件4件。

2、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公开了海晏州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计划草案;公开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就业和社会保障、全民健身实施计划、防震减灾、食品药品安全等专项规划19件。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公开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指标,月度统计指标,涉及公众较为关注的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教育和科学技术、房地产开发、价格水平、社会事业和经济行业的基本情况16件。

4、财政性资金和社会公共性资金使用和监管情况。及时主动公开了涉及民生和重点支出项目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共计55条。县政府利用门户网站和公示栏及时公开了全县33个单位的2013年财政预算报告及相关表格。除涉密部门外,应予公开的部门已全部通过互联网和公示栏公开了本部门2013年部门预算。

5、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程序、标准及实施情况。2013年,县政府采购中心共发布采购信息1条,在门户网站上发布招商引资动态11条,实现了我县范围内招投标信息共享。

6、行政许可(审批)相关信息。2013年,对我县现有的206项行政审批许可项目和60项非行政审批许可项目进行了认真清理。通过清理,保留206项、取消61项。严格规范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对各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行了梳理,积极推动了政府职能的转变。

7、民生保障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公开了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保障性住房、计划生育等与公众关系密切的信息;公开了卫生监督、疾病预防、医学教育与科研、药事管理、妇幼保健、社区卫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等医疗卫生方面的信息;公开了扶贫优抚、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方面的信息,主要包括增加养老金、提高最低工资和失业保险金、家庭生活困难的失业人员困难补助发放、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标准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有关事项52件。

8、应急管理情况。公开了我县应急管理机构设置情况,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和突发事件的预报、发生及其处理情况等信息,公开了包括公共卫生、事故灾难、自然灾害、社会安全等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公开了应急演练、科普知识、宣传教育等方面的情况26件。

9、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公开了我州环境质量和环境管理状况,公开了相关行业、监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通报。公开了有关食品质量节日前后或专项监督抽查质量问题严重的产品和企业名单,质量监管部门查获问题有关情况通报等23件。

10、重大建设项目、工程建设领域等方面。及时发布封道养护施工、群众出行(灾害性天气、突发事故)等信息。建立健全重大项目建设公开制度。集中公开相关政策法规、项目信息、工程招投标、企业信用信息、人员处罚信息等4件。

11、行政机关机构职能等情况。公开了政府机关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方面的信息,机构改革方面的情况及人事任免等信息。公开了公务员招考和录用以及公开选拔干部的条件、程序、结果等方面的信息15件。

此外,还公开了法规规章、领导信息、等方面的信息。

(二)主动公开途径

我县已形成政府网站、档案馆、各乡镇政务服务大厅等覆盖城乡、多层次、全方位的主动公开渠道,努力满足群众获取和利用公共信息资源的需求。

1、政府网站。2013年12月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全新改版,其中旅游局开设了旅游网站。建成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发布各类信息,其中发布2010年以来的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名义印发的各类文件932件。

2、公共查阅点。在县档案馆、各乡镇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政府信息查阅点。截止目前,我县共设立服务大厅、服务窗口44个,我县四乡两镇均设有便民服务中心;根据服务量的大小,在国税、工商、公安、司法、交通等部门设立了服务中心或窗口;省州驻县单位也设立了服务大厅。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度,我县未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我县未接受政府信息公开咨询人次。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我县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未发生针对各政府机关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费用收取和免除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费用收取、未收取依申请政府信息有关费用。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些进展,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人员紧张矛盾突出。各部门均没有设置专门的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且挂靠机构不尽相同,工作人员均为兼职。二是各部门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程度不同,导致工作进展不平衡。三是制度建设有待加强。虽然我县制定出台了一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但落实难度较大。

八、2014年的重点工作安排

为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提高政府公信力,树立政府良好形象,根据省、州政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现就2014年度我县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逐步理顺运行管理机制。督促各部门确定主管机构和具体工作人员。将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纳入政府的指导、协调范围。抓好公共企事业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立工作。

(二)建立健全公开工作规范。进一步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制定依申请公开的工作规程,健全保密审查制度,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与各部门积极协调,建立实施《条例》的日常性培训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列为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

(三)突出抓好重点领域公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对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安排,抓好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的公开,力争取得更大进展。推进保障性住房、食品安全和环境保护、生产安全事故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民生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及政府行为规范、公共资源利用、招商引资信息公开。加强政府制定价格信息公开,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制度、收费依据、项目、范围、标准等信息公开。

(四)着力抓好公开载体建设。加强县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作用。建立网上依法申请公开办法、意见处理反馈办法,大力推行网上监督、网上评议等方式。指导、督促政府各部门、单位在办公场所、办事大厅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积极探索网上办事形式,逐步扩大网上服务项目的范围,为社会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公共服务。

(五)加强监督检查指导。建立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工作的长效机制,争取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行政机关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完善公开考核评估办法,细化考核评估标准。定期开展检查考评和社会评议活动,将检查考评结果和社会评议结果通过政府网站等各种形式向社会公开。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充分发挥其舆论监督作用,对不公开或应付差事走过场的典型进行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