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工作职能
1、处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如县政府各部门报送县人民政府的文电;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人民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公文。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的公文处理工作。
2、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及全县经济和社会管理的有关事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抓好政策指导和组织协调。
3、承办州委、州人民政府和县委、县人大常委会交给县人民政府办理的有关事项。
4、负责县人民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议定事项;负责县人民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
5、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的指示,对各乡镇和县政府各部门之间出现的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报县人民政府领导决定。
6、督促检查县人民政府重大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及县人民政府领导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
7、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县政府领导批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为县政府决策提供依据;组织进行国防教育。
8、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县人民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负责县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并协助处理各部门.各乡镇向县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9、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办理县委、县政府领导交办的有关信访事宜。
10、负责全县政府法制工作的规划、协调、监督和服务;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办理行政复议、应诉和国家行政赔偿事项。
11、做好县政府机关行政事务和后勤保障工作; 负责县政府大楼的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2、负责县政府外事接待和人民防空建设管理工作。
13、办理县委、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1、信访局
(1)、代表县委、县政府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接待人民群众来访;及时、准确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报告来信来访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
(2)、负责对上级组织和领导交办的信访案件和县委、县政府领导交办的事项进行督查督办;
(3)、负责向各乡(镇)、街道和县级各部门及相关单位交办、转送信访事项;调查、协调处理重要信访问题;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
(4)、协调处理群众集体到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向来信、来访人员提供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做来访人员的思想疏导工作;
(5)、负责对全县信访工作的指导,了解并掌握全县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检查、指导、协调乡(镇)、街道党政信访工作和县级各部门的信访工作;组织实施全县信访工作的目标管理;
(6)、研究、分析信访形势,通报重大信访问题和信访事件,对在信访工作中不履行职责、推诿、敷衍、拖延的有关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建议其主管机关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7)、负责做好信访信息工作,及时整理上报和反馈重要信访信息,供领导决策参考;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协调信访工作的对外交流和联络;
(8)、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法制办公室
法制办公室的主要任务是:做好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法制工作,为县政府及政府办公室领导政务工作提供法律法规依据。具体职责是:
(1)、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意见,进行有关法律咨询。
(2)、负责督促全县执行法规和规章,进行执法监督,执法协调。
(3)、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草拟、审查、修订、备案;依法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废改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程序和原则搞好行政复议工作,负责审查行政复议案件,报请复议机关作出决定。
(5)、联系人大、政协有关事宜,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处理代表和委员对政府工作意见的信函并负责答复。
(6)、承办县政府向县人大、政协报告办理建议、提案情况的起草工作。
(7)、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8)、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三、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海晏县政府法制办公室
联系电话:0970—8631012
邮 编:812200
网 址:http://www.05316688.com
来源: 海晏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