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现将海晏县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定的《关于深化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施信用惠农工程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海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29日
关于深化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施信用惠农工程的方案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关于加强全省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全省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确保全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深入开展,特制定2016至2020年期间信用惠农工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切实加强农村地区征信宣传,建立健全农牧户信用信息征集机制,积极开展农村信用组织评级工作,不断提升农牧户信用意识,使全县农村信用环境得到有效改善。落实相关金融惠农政策,人行再贷款重点向涉农贷款和农牧户小额贷款占比较高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倾斜;探索农村信贷产品和融资担保模式,降低农牧户贷款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发展农牧户小额信用贷款,不断加大对农村的信贷投入,基本满足农牧民有效信贷需求,推动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将涉农项目、涉农资金、贷款贴息、技能培训等向涉农金融机构和信用乡镇、村、信用户倾斜的方式,鼓励和调动广大群众参与信用建设的积极性,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信用环境。
三、惠农工程实施范围
海晏县各金融机构,信用乡镇、信用村和信用户。
四、惠农工程实施内容
(一)对涉农金融机构的优惠政策
1、涉农单位新增资金全部存储在县域内涉农贷款和农牧户小额贷款占比最高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以增强其支农资金实力。
2、加大对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清收的支持力度,切实维护金融债权,利用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严厉打击各种逃废金融债务行为,努力营造良好的农村信贷运行环境。
3、进一步落实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及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的兑现,强化正向激励机制。
(二)对信用村、信用户的优惠政策
1、积极探索金融支持创业创新的实践道路,不断完善和调整农村青年和返乡农牧民创业扶持政策。采取多种形式搭建“政银农”合作平台,通过组织召开政银农座谈会、项目对接会等方式,为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诚实守信的自主创业者给予信贷支持。探索采取扩大担保倍数、减免担保手续费等措施,缓解信用户贷款担保难问题。
2、畜牧、种养殖、旅游业贴息贷款中的50%贷款总额投向信用村和信用户;将20%的规模养殖、家庭农牧场建设项目倾向信用乡和信用村。
3、优先将危旧棚改造和农牧业实施项目投向信用条件较好的信用乡镇,并优先安排技术培训和指导。
4、对信用乡镇、信用村所辖个体工商户、专业合作社、小微企业优先安排扶贫示范项目。
5、根据信用户等级,由涉农金融机构直接快速在授信额度内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对于超限额的,采用保证、抵押方式发放担保贷款。
五、实施程序
在惠农工程争取中,符合条件的行政村和乡镇由乡镇级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金融机构符合条件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分别上报县金融办审核,由县金融办负责审核兑现。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措施。全面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加大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具体体现,对进一步改善金融支农服务,支持农牧民创业创新,改善农村信用环境和农村精神风貌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将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确保“信用惠农工程”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二)明确职责,落实任务。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各项工作的有机衔接。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工作是“信用惠农工程”最为基础、难度最大的工作,涉农金融机构、村两委等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应充分发挥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调动参与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积极性。
(三)规范操作,公开民主。“信用惠农工程”要严格标准、规范程序、讲求实效,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提高公信力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