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政府办公室:
根据海北州政府办公室《关于省政协意见建议办理答复责任清单的督办通知》(第16号)要求,我县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现将具体工作进展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对国有企业应“瘦身”减负,重点发展依托青海优势资源、市场竞争力强的精品产业”的答复。 我县现有国有企业一家,为青海省投资公司下属的宁北发电有限公司,为了进一步发挥我县太阳能优势,实现光伏、农牧业与旅游业的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我县积极推进宁北公司“农光互补示范园”项目工作,利用太阳能光伏发电无污染零排放的特点,与高科技农业种植大棚和观光进行有机地结合,开展采摘与认养、高原生态供氧、农业体验与参与等旅游活动,同时发展优质蔬菜,反季节瓜果,鲜切花种植等农业活动,形成环境和谐、可循环、可持续发展能力强的新型光伏-观光-农业结构模式。
二、关于“采取有力措施,帮助企业度过亏损难关,指导企业稳妥推进各项改革。对涉及淘汰落后产能、亏损严重、负债率过高,不适合继续发展的企业,坚持走兼并、重组和关停等路子,积极为后续新型产业和绿色产业发展留出足够空间。”的答复。今年来,为了更好的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我县以新型工业化为核心,协同推进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力促在做大总量、调优结构、彰显特色等方面取得突破,进一步提升产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一是围绕“海晏红河湾工业集中发展区”和“海晏绿色文化产业园”两大发展平台,加大符合国家产业发展的新型企业的引进工作,在全力引进钢结构及环保设备加工等生态新型工业的基础上,多方面引进和培育适合海晏发展的农畜产品精深加工、牛羊肉罐头加工、农畜产品包装、枸杞加工、青稞精深加工、熟食加工等小微产业,为今后县域产业融合发展拓宽渠道、营造良好环境。二是加大对现有“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的转型升级工作,推动产业结构向高端化延伸拓展,鼓励引导我县洗煤及冶金企业转产,引导鼓励中能、智源等企业探索多元化发展模式,进一步创新和改进服务方式,发展以我县特色旅游业为支撑的民族特许用品加工、旅游纪念品加工及依托我县区位优势发展仓储、物流等产业,促进我县经济转型发展。三是围绕我县光伏、风能等优势资源,发展新能源产业。积极争取海晏县托勒100MW风电项目、装机容量500MW的大型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落地,大力推广太阳灶、太阳能暖房、高效藏式节能炉等环保项目,继续优化我县空气质量及环境卫生,打造高原旅游养生基地。同时,依托光伏热能优势,发展集光伏发电、农业生产、设施农业、休闲农业、旅游观光、住宿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生态园,以光伏产业带动农业及旅游业,实现三产融合发展。四是积极组织全县企业申报省州中小微专项资金扶持项目,通过认真筛选将天盛、环友、夏华、兴盛等13家企业申报资料上报至海北州经商委,并正在全力协调省州业务主管部门。同时积极搭建银企合作平台,一定程度上帮助我县小微企业解决了贷款难、担保难的融资困难,有效解决企业等实际问题,促成我县中小企业与农商银行达成对接,对接资金达4800万元。开展中小企业扶持工作,县财政预算中小资金扶持资金500万元,产业引导资金800万元,帮助企业解决资金需求等困难。
三、关于“ 强化示范引领作用,扎实推进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建议在“十三五”规划中,确立建设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基地和具有民族特色的文化旅游示范村,以及重点保护和发展的民族文化重点项目。在国家和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内应鼓励、扶持少数民族文化产业的发展,各级政府要在融资、贷款担保、土地使用、行政审批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扶持优惠政策”的答复。 在“十三五”期间,我县将加大以西海郡故城为主的古遗址保护和开发利用,新建西海郡遗址公园,完成考古挖掘,整理出版遗址相关资料和书籍;加大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保护工作,对全县民间传统文化进行全面调查、记录、建档,在真实记录的基础上进行整理、研究、出版,收集和收购珍贵资料和实物,在博物馆收藏、陈列和宣传展示,并合理开发利用民族民间传统文化资源;建立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传承基地、传习点和展示场所,对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特色村进行动态的持续性保护;建立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传承机制,通过对传承人的培养和资助,培养一批热爱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知识精湛、具有奉献精神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工作者;建立保护制度和保护体系,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举办各种形式的宣传展示活动,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普及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知识,激发和培养全社会的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关于“重视产业支撑易地搬迁,依托各地优势,大力发展特色生态产业,促进搬迁群众增收”的答复。“十二五”期间,我县共计投入资金2.8亿元,整合行业配套资金1亿余元,实施9个村1354户5524人以及11个农事队370户1343人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集中打造了9个新村、2个社区化管理居民小区。“十三五”期间,全县计划通过易地扶贫搬迁,让242户847人挪穷窝、换穷业、奔小康。依托生产资料和特色产业就近安置,一是围绕致富产业,将安置点选在产业基地周边,发挥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带动作用,让搬迁户既可以流转土地入股,又可以在基地务工获取收入。截止目前,全县共投入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资金2551万元,建成草原生态鸡养殖基地、二三产业商铺、扶贫商业区各1处。在后续产业建设中,积极完善支持政策,大力培育扶贫龙头企业和村级专业合作社,通过土地流转建设搬迁群众参与度高的特色种养业基地,带动搬迁户通过土地流转得租金、基地务工得薪金、种植养殖产品保护价收购得现金,让其在产业链上稳定增收致富。目前,全县168户搬迁户通过参与“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贫困户”的产业链,户均年收入达到2500元。二是转移就业,劳务输出。通过实施“订单式”、“定向式”技能培训,鼓励本地企业优先吸纳搬迁户劳动力就业,建立劳务输出对接联动机制等方式,大力推动搬迁人员就业。目前,全县有564名搬迁人口通过就业培训,实现稳定务工增收,户年均达到12000元。三是资产投资,村户受益。在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采取将搬迁资金、产业扶贫资金、部门整合资金,用于修建种养殖基地或购买商业门面等项目,并把项目资产量化分配到搬迁户和村集体,通过资产投资收益,增加贫困村和搬迁户收入。目前,全县通过购买商业门面,613户资产收益搬迁户年均收入达到1000元。
海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