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省州驻县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省州“博爱一日捐”救助活动的要求,现将2016年度全县“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和时间安排
(一)活动主题
“捐出您一天的收入,奉献一片真情”
(二)活动口号
“捐出您的一日收入,传递爱心共度难关”;
“企业捐出一日利润,为易受损弱势群体提供救助”;
“发扬人道奉献精神,关爱扶助特困家庭”。
(三)募捐时间
9月6日至9月30日
(四)募捐范围
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群众团体、省州驻县各单位、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及社会爱心人士。
(五)募捐形式
“博爱一日捐”活动呼吁个人捐出一天的收入,企业以团体的身份每年捐出一天的利润或节约的一笔开支。乡镇、社区基层组织积极开展群众“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若有意向性捐款单位或个人,必须明确捐款意向,县红十字会根据捐款意向,实施救助。
(六)捐款用途
捐款重点用于全县特困高中生的博爱助学救助项目,博爱助医、博爱助学募捐救助活动,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贫困高中生、因意外事故导致生活困难家庭的救助。
(七)捐款管理
1、县红十字会负责全县募捐工作及社会救助活动的开展。并利用电视、报纸及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公布接收捐赠款物的开户银行、账号等信息。
2、募捐款物由县红十字会依法统一管理和使用,县红十字会建立公开、透明的救助工作流程,及时通过捐款公示平台,向全社会捐款接收和分配使用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活动要求
1、各乡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博爱一日捐”公益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协调和支持募捐活动。
2、各乡镇、各单位要正确舆论引导,在全社会大力倡导现代公益理念,增强社会各界参与公益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
3、各乡镇负责所辖站所募捐活动,县经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组织动员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社会爱心人士参加募捐活动。
三、其他事项
1、县红十字会做好募捐款物的组织、接收、公示等服务工作,并及时向党委和政府汇报募捐救助活动的进展情况。
2、审计局对“博爱一日捐”接收的捐款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并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捐款接收单位:海晏县红十字会
地址:海晏县西海大街1号
联系人:李启寿、李秀英
电话:0970-8630509 0970-8631370
专用捐款户名:海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红十字会
专用捐款账户:28-301001040005807(农行海晏县支行)
海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