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应急办:
现将《海晏县2015年度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的报告》报上,请审示。
附件:1、海晏县2015年度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的报告
二O一六年三月七日
海晏县2015年度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的报告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的通知》(青政办秘函〔2016〕13号)文件精神,我县结合实际对2015年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进行了认真的总结、分析和评估,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自然灾害。全县总面积4853平方公里,现辖4乡2镇29个行政村,总人口3.6万人,有汉、藏、蒙古、回、土等9个民族。共有农牧业人口2.14万人, 2015年1月至9月份,我县先后发生低温冷冻、风雹、洪涝等自然灾害6次,致使全县1584人受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97.8万元。其中农作物受灾面积583.9公顷,成灾面积550.7公顷,绝收面积72公顷,农业经济损失49.3万元,死亡牲畜371头只,给灾民生产、生活带来很大困难。
(二)事故灾害。2015年,各项安全指标均稳定控制在州政府下达指标内,保持了总体平稳发展的良好态势。截至12月底,我县安全生产事故共死亡6人,其中,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5人,工矿商贸企业事故死亡1人,与上年持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火灾、水上及铁路交通、农业机械等方面均未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各类事故死亡总数及各分项死亡指标均在控制指标以内。受伤人数20人,与上年持平。
(三)公共卫生事件。卫生应急工作能力不断提高。认真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风险评估和报告制度,全面加强卫生应急组织管理体系建设,做到了有活动就立即启动卫生应急预案,确保年内未发生重大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报告率和有效处置率均达到100%。
(四)社会安全事件。2015年,我县共接处各类警情183起,与去年同比下降17.4%。其中刑事类警情76起,比去年少16起,直接经济损失达137万元,追缴14.3万元。治安类警情92起,查处92起,查处率100%,结案率72%。交通事故类警情11起,死亡6人,无人员受伤,经济损失16000元。火灾事故类警情4起,无人员伤亡;在处置各类大小突发事件和警情中,共出动人力549人(次),出动车辆183台(次),破获案件115起,抓获违法行为人79人和作案人员37人,共116人。
二、应对工作总结评估
一是加强制度管理建设,逐步深化完善应急管理工作格局。为更好的应对我县突发公共事件,进一步加强了县级应急管理机构和同乡镇、县直单位应急主管部门日常办事机构的工作体系。明确规定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由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县政府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全面安排部署应急管理工作。积极探索启动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和规范化建设,全县上下建立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应急管理机制,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部门抓落实”的应急管理工作格局。
二是建立健全应急工作机构,完善应急软硬件建设。根据省、州强化应急管理工作机构的有关要求,我县积极组织、认真落实,不断强化应急管理机构软硬件设施建设,应急办配齐了专用电脑、电话、打印机等办公设施,责成专门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承办应急信息、值班快报的收集、编辑、报送工作,负责上传下达,并协调处理各类突发事件;不断建立健全《应急值班日常值班制度》、《应急值班重大情况报送及处置制度》等各项应急管理制度,不断提升我县应急管理水平。
三是加大应急宣传教育,深化群众应急理念。积极组织各乡镇、各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带头学习《突发性事件应对法》及相关应急知识,在特定场所设置应急避险场所标志,一定的地方注明防灾标语、应急警句,在重点部位设立宣传牌。同时各县直有关单位、乡镇在不同时期内对重点的应急内容加大力度宣传教育,极大地提升了广大群众的应急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