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阳光政务 > 政府文件 > 政府办文件
晏政办〔2016〕3号
关于退伍军人安置工作的批复
海晏县人民政府:http://www.05316688.com    来源:海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创建时间:2016/1/15 10:56:37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退伍军人安置工作的请示》(晏人社201602)已收悉。经县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研究,根据《青海省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暂行办法》相关要求,同意将刘振业同志安置到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电影管理所工作,安置岗位为合同制工人,请按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海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