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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行政许可程序
海晏县人民政府:http://www.05316688.com    来源:    创建时间:2015/7/16 11:31:52    

一、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2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6年第2号)
3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JT/T433
二、申请人需提供的材料:
1
、《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
2
、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
、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及复印件
4
、教练场地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及复印件
5
、教练场地技术条件说明
6
、教学车辆技术条件、车型及数量证明(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的无需提交)
7
、教学车辆购置证明(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的无需提交)
8
、各类设施、设备清单
9
、拟聘用人员名册及资格、职称证明
10
、根据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三、

四、许可时限: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