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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以一方的名义取得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另一方可以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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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晏县人民政府:http://www.05316688.com 来源: 创建时间:2007/3/27 22:4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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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取得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夫妻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是夫妻双方共同资产,贷款是双方共同的债务,要以家庭收入偿还,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未还清之前再贷款,很有可能影响还款能力,造成过度负债。但是,当还清了贷款本息后,如果再次购买住房,可以再次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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