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碘缺乏病的防治方案
(1)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青海90%以上的县(市、区)达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其有效防止地方性克汀病新发病例。人群碘营养水平总体保持适宜状态。
(2)基本消除燃煤污染型地方性氟中毒和砷中毒的危害。
(3)有效控制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砷中毒及水源性高碘甲状腺肿危害。
(4)有效控制饮茶型地方性氟中毒危害,降低人群摄氟水平。
(5)基本消除大骨节病。消除大骨节病的病区村达到90%以上。
(6)基本消除克山病。消除克山病的病区县达到90%以上。
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府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政府领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要把地方病防治工作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将地方病防治指标、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要制定本地区防治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层层分解目标,明确具体措施,抓好组织实施。
(二)落实部门责任。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履职尽责、密切配合,认真研究实现规划目标的政策措施,切实抓好落实。
卫生部门要做好组织协调、技术指导、健康教育与行为干预、预防治疗和监测评估工作。
发展改革部门要将有利于病区综合防治的建设项目投资优先向病区倾斜,促进病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教育、广电等部门要在卫生部门指导下,采取多种形式向病区群众普及地方病防治的相关知识。
科技部门要积极为地方病防治工作提供科技支撑。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加强碘盐加工和市场供应的监管,保证碘盐生产企业在国家规定的食盐加碘标准范围内,根据市场需求,生产不同含碘量的合格碘盐。
民政部门要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地方病病人实施医疗救助。
财政部门要安排地方病防治所需必要资金并监督使用情况。
水利部门要将“十一五”期间尚未实施改水工程的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病区、水源性高砷地区纳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加强对已建改水工程的管理,使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保证正常供水。
农业部门要在燃煤污染型地方性氟中毒、砷中毒病区,优先安排农村沼气池建设项目。
商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边销茶的流通管理。
质检、工商部门要依法加强边销茶生产、流通环节的质量监督,严肃查处制售假冒伪劣违法行为,防止不合格边销茶流入市场。
林业部门要结合林业重点工程对病区给予倾斜支持,改善地方病病区生态环境。
扶贫部门要将地方病防治工作作为扶贫开发的重要内容,对扶贫对象进行重点帮扶,实施综合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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