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晏县人民政府 关于朵国忠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接晏委〔2015〕51号文,决定: 免去朵国忠同志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海晏县人民政府 2015年5月19日
海晏县人民政府
关于朵国忠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接晏委〔2015〕51号文,决定:
免去朵国忠同志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201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