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晏县人民政府
关于何亮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接晏委〔2015〕46号文,决定任命:
何亮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鲍德章同志任县科技农牧扶贫开发局副局长;
才让卓玛同志任县民政局副局长;
李永忠同志任县经济商务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县招商局局长,县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红河湾生态工业经济集中发展区管委会副主任;
才洛杰同志任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副局长;
代吉卓玛同志任县就业服务局局长;
周毛吉同志任县司法局副主任科员;
杨海祥同志任县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辛文盛同志任县司法局哈勒景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曹永富同志任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副局长(挂职)。
免去:
牛龙本杰同志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何亮同志县科技农牧扶贫开发局副局长职务;
李永忠同志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周毛吉同志县司法局哈勒景司法所所长职务;
栾和新同志县政府县长助理职务(挂职)。
海晏县人民政府
2015年5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