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现将《海晏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海晏县人民政府
2017年1月22日
海晏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16—2020年)
发展体育是提高国民素质和健康水平的必然要求,是综合国力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全民健身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关系到民生改善和社会文明进步。过去五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海晏全民体育率先在全州得到了较好发展,体育场地设施设备进一步完善,体育产业与旅游文化深度融合,体育品牌赛事活动逐年升级,体育人才培育成效显著,相继承办了环湖国际自行车海晏赛段和全省休闲健身大会等,成功申报为国家级体育产业基地,文体旅融合发展的新路子正在形成。为进一步推动海晏县“十三五”期间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促进经济社会体育事业和各项事业协调、持续、快速发展,根据国务院《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和青海省、海北州《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紧紧
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改革创新、依法治体、确保基本、注重实效的工作原则,通过整合推进、动态实施、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和产业链、生态圈,提升全州全民健身现代化、科学化、普惠性,为建设健康海北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创新出一条青藏高原适宜的体育发展新路子,为我县经济持续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统筹城乡全民健身事业发展,促进城乡体育资源和公共体育服务发展,完善以健身组织、活动开展、健身指导、教育培训、打造品牌赛事、创建多功能活动营地等为主要内容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增强全民健身意识。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明显增加,健身意识和身体素质显著增强,全县每周参加1次及以上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1.8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50%;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1万人,占全县人口的35%以上。干部职工锻炼人数占总职工人数的60%以上。全县全民身体素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率75%以上,在校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90%以上、优秀率25%以上,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素质明显提高。老年人、残疾人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不断上升。
——完善全民健身设施。通过新建、改建等方式,海晏县基本公共体育设施达到县有三场一中心一广场(三场是标准体育场;非标准赛马场;民族射箭场;一中心是全民健身中心;一广场是一个体育公园或健身广场),乡镇有两室一馆一工程(两室是乒乓球室和棋牌室。一馆是综合健身馆(内含一处篮球场)),社区有两场一室一广场(两场是室外篮球场和羽毛球场,一室是棋牌室或健身活动室,一广场是社区文体活动广场);村有一场一室一工程(一场是综合健身场(内含一处篮球场),一室棋牌室或健身活动室,一工程是村级农民健身工程);学校体育场地设施与器材配置达标率达到100%,寺院体育设施配备率达到100%。各类体育设施的开放率和利用率有较大提高。全县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1.8平方米以上。
——健全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着力延伸全民健身组织网络覆盖面,体育组织发展壮大,县级体育总会覆盖率达100%,乡镇健全的体育组织达60%以上,行政村(社区)体育专管员达85%以上,社区普遍建有体育健身站(点)。全县注册社会体育组织达10个,培育体育项目特色学校1所以上,乡镇及行政村(社区)成立全民建设指导站及全民健身领导小组,注册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120人以上。
——建成城镇(社区)15分钟体育圈,新建社区体育健身设施覆盖率达到100%,行政村全民健身站点、社区全民健身站点、寺院(藏传佛教寺院和伊斯兰教活动点)健身路径覆盖率达到100%。
——坚持医体结合。海晏县依托康复中心项目建设,设立1个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县医院、乡镇卫生院普遍设立国民体质监测站点,医保卡用于健身消费,集教育、培训、健身、消费、咨询、线上支付一体的智慧平台建成并投入使用。
三、主要任务
(一)推动公共体育健身设施便民化。到2020年,统筹规划、优化布局,重点建设、梯次推进,加强全民健身示范中心、示范场馆和特色体育乡镇建设,优化全民健身发展区域,提高各类体育设施的开放率和利用率。重点建设便民利民的中小型体育场馆、户外多功能球场、非标准足球场地、健身步道等场地设施,着力构建县、乡、村三级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健身休闲设施规划、建设、运营,盘活现有体育场管资源,打造健身休闲综合服务中心。全县各类体育场地达到100个以上,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形成布局合理、互为补充、覆盖面广、普惠性强的公共体育设施网络。
(二)加快体育组织网格化。积极发展县、乡镇基层体育组织。以体育总会为龙头,健全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老年人体育协会、农牧民体育协会。大力发展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建立健全基层少数民族体育协会。重视培养少数民族体育教师、社会体育指导员和高水平体育人才。重视发挥网络体育组织和健身能手的作用,积极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和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认证工作,提高体育社会组织承接全民健身服务的能力和质量。培育全民健身志愿骨干,建立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组织广大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学校体育教师等开展义务健身辅导活动。
(三)着力发展体育产业。依托我县民族体育优势,全面完成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加快发展普及性广、关注度高、市场空间大的体育产业,推动体育产业纵深发展。积极倡导“一县一品”、“一乡一品”、“一村一品”、“一校一品”。大力发展马上运动、水上运动、冰雪运动、草上运动、沙上运动,加强对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的挖掘、保护,全面发展射箭、赛马、摔跤运动,开发赛牦牛、拉巴牛、锅庄等传统性体育项目,挖掘1-2个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哈勒景、甘子河、青海湖等乡积极创建少数民族地区传统体育项目之乡。组织足球、篮球、羽毛球、乒乓球等普及面广的竞技性体育项目。支持开展冰雪、山地、水上、自驾车、自行车、越野行走等地域性体育项目,配套建设营地、驿站、码头等设施,发展民间健身运动。坚持举办每两年一届省级“赛马”传统体育邀请赛,重视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的挖掘整理和传播推广工作,弘扬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抓住青藏高原冬季时间长的地域特点,发展冬季冰雪体育运动产业,坚持每年承办全省冬季冰上休闲健身大会、举办全县冰雪运动会,着力打造冬季旅游品牌。重视发展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消费,投资带动效应强的健身休闲项目,充分利用智能科技和“互联网+”“+互联网”模式,培育健身新业态,逐步形成规范有序的体育健身休闲市场。开通医保卡的健身功能。引导高、中、低收入群体合理进行体育消费,满足消费者多元需求。
(四)强力助推体育活动生活化。持续开展一年一度的“全民健身启动大会”。积极承办或参加县级以上群众性体育比赛。不断挖掘海晏县民间传统体育资源,积极谋划、建设一批全民健身品牌,打造一批有地方特色的全民健身特色活动。各乡镇根据自身优势打造符合当地特色的体育赛事活动,大力组织农牧民体育活动,加快发展农村牧区体育,开展“体育进社区”、“体育进学校”活动。教育部门深入开展“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确保青少年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工会、妇联、团委等群团组织在各自范畴人群开展体育健身活动。到2020年,全县举办各类活动500次以上,参与活动人数达4万人次。
(五)不断增强国民体质。做好《国民体育锻炼标准》推广实施工作,完善国民体质监测制度,为群众提供体质测试服务。发挥体育锻炼在疾病防治以及健康促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倡导开展健身咨询和调理等服务。大力宣传推广科学健身方法,积极开展体质测定、运动能力评估。加强通过对城乡居民进行日常体质测试,依据个人体质状况提供有针对性的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增强全民健身的吸引力,提高全民健身质量和水平。鼓励社会资本开办康体、体质测定和运动康复等各类机构。
(六)加快青少年体育常态化发展。全面贯彻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培养青少年锻炼兴趣,掌握一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不断提高青少年身体素质。中小学校配足配齐体育教师,整合体育和教育资源,强化学校体育辅导工作。抓住对口支援机会,加强我县体育后备人才的培训工作。切实保证中小学开足体育课课时,不得占用体育课和调剂体育课,保证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积极开展适应青少年特点的锻炼项目和健身方法的科普知识讲座,为青少年体育锻炼提供科学指导。通过参加省州青少年活动品牌赛事,满足日益增长的青少年健身需求。县级学校每年举办一届学生运动会,各单项体育协会协同教育、文体、团委、少工委等相关部门开展单项体育比赛活动,每年不少于1次。
(七)积极开展全民健身评估工作。全民健身是各部门联动,全民参与健身锻炼,提高全民身体健康水平和健康质量的一项系统性工程。要切实将全民健身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全县精神文明考核机制。县文体广电部门作为主导部门,协同各部门制定实施细则、任务分工、评估办法(第三方评估)等切实可行的准则,通过自评、复评、统评进行考核,并由县人民政府通报考核结果。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全民健身条例》规定,从县级层面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发的《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青海省政府印发的《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海北州人民政府印发的《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加强对全民健身事业的领导,建立和完善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的《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制定和实施,建立海晏县全民健身联系会议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全民健身工作,推进全民健身事业发展。并将全民健身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及基本公共服务发展规划,重点工作纳入政府年度民生实事推进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县乡政府是发展全民健身事业的责任主体,将全民健身工作与地方相关政策、目标、任务相对接,推行全民健身工作项目化。团县委、少工委、文体、教育科技、卫生、环保、民政、农牧、林业、旅游等部门加大支持力度,构建功能完善的综合性基层公共服务载体。充分发挥各群众团体、各行业和社会各界办体育的积极性,推动建立健全全民健身工作领导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全民健身事业发展。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和省州驻县单位要将本计划纳入日常工作组织实施。
(二)加大资金投入。发改、住建、国土等部门完善规划土地政策,加强农村牧区和城镇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将体育设施用地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安排体育用地,保障城乡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用地。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优化投融资引导政策,将全民健身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补助标准按照州政府关于“州级每年人均不低于3元、县级每年人均不低于5元的标准,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年增加”的要求执行。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方式,推广和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积极发挥产业投资基金的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体育事业发展。完善健身消费政策,落实企业从事文化体育业增值税政策。用于体育事业的捐赠,符合税法规定的部分,可依法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体育场馆自用的房产和土地,可享受有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全面推进体育彩票管理体制改革,体育彩票公益金严格按规定用于我县体育事业。
(三)强化政策保障。加强全民健身与精神文明、社区服务、公共文化、健康、卫生、养老、旅游、科技等相关制度健身的统筹协调,制定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地方标准和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目录、办法及实施细则。支持企业单位利用划拨土地、租赁土地、PPP方式兴建体育场地设施,兴办体育赛事活动。加强金融业与体育企业开展合作,探索开发适合体育消费需求的金融产品。加强对体育组织、体育场馆、体育赛事活动名称、标志等无形资产的开发,强化知识产权对各类体育企业的导向作用,提升无形资产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同时,完善和落实促进体育场馆开放的政策,逐步建立相应的开放条件和标准、财政补助、保险、收费标准、安全管理规范、责任追究等制度和机制,定期进行检查评估,努力扩大体育场馆开放范围,实现资源共享,提高利用率,满足人民群众健身休闲的需求。
(四)强化人才建设。加强县、乡镇(社区)、村体育组织和人才的管理和建设。抓住培养、引进、用好三个关键环节,完善以全民健身管理者、社会提议指导员、全民健身志愿者、退役运动员、体育社会组织带头人、健身榜样、智库专家、媒体专家等为核心的全民健身人才队伍体系,建立全民健身人才培养机制和培养基地。鼓励乡镇、社区聘用体育专业人才从事群众健身指导工作。结合实际,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加大对基层文化站、社区、公益性体育事业单位的扶持力度,合理增加机构编制,配齐工作人员,充实体育管理人员。县级每年举办1—2次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县文化体育主管部门要做好社会体育指导员五年培训规划,每年计划列支培训经费,为社会体育指导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和便利。
(五)加强宣传和法制建设工作。建立全民健身宣传的长效机制,发挥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的作用,结合开展各类全民健身活动的时机,持续不断的开展多种形式的全民健身宣传活动,特别是做好全民健身宣传月和全民健身日的宣传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全民健身的浓厚氛围,推动全民健身运动的蓬勃发展。
(七)加强评估督导。根据青海省、海北州《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制定适应当地以政府、社会、专家等多方力量共同组成的工作评价平台,对全民健身工作进行立体评估。海晏县全民健身联席会议定期开展对重点项目和重大项目的实施进度和本实施计划推进情况进行专项评估,形成媒体等多方的监督反馈机制。定期向社会公布评估报告,反映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统筹推进全民健身工作职责落实情况、财政资金保障和绩效情况、基本公共体育服务达标情况以及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发展水平。县级政府要把全民健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县全民健身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会同有关部门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分析。每年进行一次年度考核或第三方考核。到2020年对实施成效进行全面评估,将评估报告报本级政府。
本实施计划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附件1:
《海晏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重点任务分工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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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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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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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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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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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明显增加,健身意识和身体素质显著增强,全县每周参加1次及以上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1.8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50%;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1万人,占全县人口的3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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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全民健身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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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年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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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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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全民身体素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率75%以上,在校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90%以上、优秀率25%以上,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素质明显提高。老年人、残疾人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不断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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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卫计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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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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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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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有三场一中心一广场,乡镇有两室一馆一工程,社区有两场一室一广场;村有一场一室一工程的公共体育设施;各类体育设施的开放率和利用率有较大提高。全县各类体育场地达到100个以上,全县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1.8平方米及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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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局、县发改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财政局、县民宗委、县教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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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年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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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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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延伸全民健身组织网络覆盖面,体育组织发展壮大,县级体育总会覆盖率达100%,乡镇健全的体育组织达60%以上,行政村(社区)体育专管员达85%以上,社区普遍建有体育健身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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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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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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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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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注册社会体育组织达10个,培育体育项目特色学校1所以上,乡镇及行政村(社区)成立全民建设指导站及全民健身领导小组,注册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120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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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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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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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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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成城镇(社区)15分钟体育圈,新建社区体育健身设施覆盖率达到100%,行政村全民健身站点、社区全民健身站点、寺院(藏传佛教寺院和伊斯兰教活动点)健身路径覆盖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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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发改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财政局、县民宗局、县教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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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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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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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康复中心项目建设,设立1个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县医院、乡镇卫生院普遍设立国民体质监测站点,医保卡用于健身消费,集教育、培训、健身、消费、咨询、线上支付一体的智慧平台建成并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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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改局、县卫计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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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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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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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规划、优化布局,重点建设、梯次推进,加强全民健身示范中心、示范场馆和特色体育乡镇建设,优化全民健身发展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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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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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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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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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各类体育设施的开放率和利用率重点建设便民利民的中小型体育场馆、户外多功能球场、非标准足球场地、健身步道等场地设施,着力构建县、乡、村三级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健身休闲设施规划、建设、运营,盘活现有体育场管资源,打造健身休闲综合服务中心。全县各类体育场地达到100个以上,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形成布局合理、互为补充、覆盖面广、普惠性强的公共体育设施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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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全民健身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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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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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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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发展县、乡基层体育组织。成立体育总会,健全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老年人体育协会、农牧民体育协会、基层少数民族体育协会。重视培养少数民族体育教师、社会体育指导员和高水平体育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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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民政局、县全民健身联系会议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体育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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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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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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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发挥网络体育组织和健身能手的作用,积极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和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认证工作,提高体育社会组织承接全民健身服务的能力和质量。培育全民健身志愿骨干,建立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组织广大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学校体育教师等开展义务健身辅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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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民政局、县全民健身联系会议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体育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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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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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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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我县民族体育优势,推进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加快发展普及性广、关注度高、市场空间大的体育产业,推动体育产业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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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发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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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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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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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倡导“一县一品”、“一乡一品”、“一村一品”、“一校一品”。大力发展马上运动、水上运动、冰雪运动、草上运动、沙上运动,加强对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的挖掘、保护,挖掘1—2个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哈勒景、甘子河、青海湖等乡积极申报创建少数民族地区传统体育项目之乡。全面发展射箭、赛马、摔跤运动,开发赛牦牛、拉巴牛、锅庄等传统性体育项目,组织足球、篮球、羽毛球、乒乓球等普及面广的竞技性体育项目。支持开展冰雪、山地、水上、自驾车、自行车、越野行走等地域性体育项目,配套建设营地、驿站、码头等设施,发展民间健身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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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财政局、县民宗局、团县委、县总工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体育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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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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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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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举办每两年一届省级“赛马”传统体育邀请赛,重视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的挖掘整理和传播推广工作,弘扬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抓住青藏高原冬季时间长的地域特点,发展冬季冰雪体育运动产业,坚持每年承办全省冬季冰上休闲健身大会、举办全县冰雪运动会,着力打造冬季旅游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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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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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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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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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发展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消费,投资带动效应强的健身休闲项目,充分利用智能科技和“互联网+”“+互联网”模式,培育健身新业态,逐步形成规范有序的体育健身休闲市场。开通医保卡的健身功能。引导高、中、低收入群体合理进行体育消费,满足消费者多元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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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卫计局、县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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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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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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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开展一年一度的“全民健身启动大会”。积极承办或参加县级以上群众性体育比赛。不断挖掘海晏县民间传统体育资源,积极谋划、建设一批全民健身品牌,打造一批有地方特色的全民健身特色活动。各乡镇根据自身优势打造符合当地特色的体育赛事活动,大力组织农牧民体育活动,加快发展农村牧区体育,开展“体育进社区”、“体育进学校”活动。教育部门深入开展“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确保青少年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工会、妇联、团委等群团组织在各自范畴人群开展体育健身活动。到2020年,全县举办各类活动500次以上,参与活动人数达4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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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民宗局、县总工会、县妇联、团县委、各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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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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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国民体育锻炼标准》推广实施工作,完善国民体质监测制度,为群众提供体质测试服务。发挥体育锻炼在疾病防治以及健康促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倡导开展健身咨询和调理等服务。大力宣传推广科学健身方法,积极开展体质测定、运动能力评估。加强通过对城乡居民进行日常体质测试,依据个人体质状况提供有针对性的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增强全民健身的吸引力,提高全民健身质量和水平。鼓励社会资本开办康体、体质测定和运动康复等各类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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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财政局、县卫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体育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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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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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贯彻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培养青少年锻炼兴趣,掌握一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不断提高青少年身体素质。中小学校配足配齐体育教师,整合体育和教育资源,强化学校体育辅导工作。抓住对口支援机会,加强我县体育后备人才的培训工作。保证中小学开足体育课课时,不得占用体育课和调剂体育课,保证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积极开展适应青少年特点的锻炼项目和健身方法的科普知识讲座,为青少年体育锻炼提供科学指导。通过参加省州青少年活动品牌赛事,满足日益增长的青少年健身需求。县级学校每年举办一届学生运动会,各单项体育协会协同教育、文体、团委、少工委等相关部门开展单项体育比赛活动,每年不少于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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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总工会、县妇联、团县委、各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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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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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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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切实将全民健身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全县精神文明考核机制。制定实施细则、任务分工、评估办法(第三方评估)等切实可行的准则,通过自评、复评、统评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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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组织部(目标办)、县政府办、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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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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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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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完善县级全民健身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和完善县、乡《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的领导协调机制。全民健身工作纳入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及基本公共服务发展规划,重点工作纳入政府年度民生实事推进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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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改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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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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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各群众团体、各行业和社会各界办体育的积极性,推动建立健全全民健身工作领导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全民健身事业发展。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和省州驻县单位要将本计划纳入日常工作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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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群众团体、省州驻县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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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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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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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规划土地政策,加强农村牧区和城镇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将体育设施用地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安排体育用地,保障城乡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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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国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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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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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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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优化投融资引导政策,将全民健身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补助标准按照州政府关于“州级每年人均不低于3元、县级每年人均不低于5元的标准,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年增加”的要求执行。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方式,推广和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积极发挥产业投资基金的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体育事业发展。完善健身消费政策,落实企业从事文化体育业增值税政策。用于体育事业的捐赠,符合税法规定的部分,可依法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体育场馆自用的房产和土地,可享受有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全面推进体育彩票管理体制改革,体育彩票公益金严格按规定用于我县体育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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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财政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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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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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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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地方标准和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目录、办法及实施细则。支持企业单位利用划拨土地、租赁土地、PPP方式兴建体育场地设施,兴办体育赛事活动。加强金融业与体育企业开展合作,探索开发适合体育消费需求的金融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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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国土局、各金融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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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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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体育组织、体育场馆、体育赛事活动名称、标志等无形资产的开发,强化知识产权对各类体育企业的导向作用,提升无形资产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同时,完善和落实促进体育场馆开放的政策,逐步建立相应的开放条件和标准、财政补助、保险、收费标准、安全管理规范、责任追究等制度和机制,定期进行检查评估,努力扩大体育场馆开放范围,实现资源共享,提高利用率,满足人民群众健身休闲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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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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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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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县、乡镇(社区)、村体育组织和人才的管理和建设。抓住培养、引进、用好三个关键环节,完善以全民健身管理者、社会提议指导员、全民健身志愿者、退役运动员、体育社会组织带头人、健身榜样、智库专家、媒体专家等为核心的全民健身人才队伍体系,建立全民健身人才培养机制和培养基地。鼓励乡镇、社区聘用体育专业人才从事群众健身指导工作。结合实际,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加大对基层文化站、社区、公益性体育事业单位的扶持力度,合理增加机构编制,配齐工作人员,充实体育管理人员。县级每年举办1—2次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县文化体育主管部门要做好社会体育指导员五年培训规划,每年计划列支培训经费,为社会体育指导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和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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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人社局、县编办、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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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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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全民健身宣传的长效机制,发挥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的作用,结合开展各类全民健身活动的时机,持续不断的开展多种形式的全民健身宣传活动,特别是做好全民健身宣传月和全民健身日的宣传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全民健身的浓厚氛围,推动全民健身运动的蓬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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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宣传部、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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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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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适应当地以政府、社会、专家等多方力量共同组成的工作评价平台,对全民健身工作进行立体评估。海北州全民健身联席会议定期开展对重点项目和重大项目的实施进度和本实施计划推进情况进行专项评估,形成媒体等多方的监督反馈机制。定期向社会公布评估报告,反映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统筹推进全民健身工作职责落实情况、财政资金保障和绩效情况、基本公共体育服务达标情况以及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发展水平。县级政府要把全民健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县全民健身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会同有关部门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分析。每年进行一次年度考核或第三方考核。到2020年对实施成效进行全面评估,将评估报告报本级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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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全民健身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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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2017年1月底前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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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海晏县“十三五”体育公共服务体系考核指标
为进一步巩固“十二五”我县基本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成果,完善县、乡(镇)和行政村(社区)三级体系建设,完成“十三五”县域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任务,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考核指标。
一、组织管理标准
成立以政府职能部门、社会组织、健身广场、站点等联合构成的公共体育组织管理服务机构,逐步形成完善的、多元化的体育组织管理服务体系,指导和科学管理公共体育服务,推动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政府、基层政权。
1.县级政府和部门职责:建立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动员、智库和全民参与”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成立由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全民健身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负责全县基本公共体育服务的规划、协调、建设和监督工作。将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当地城乡建设整体规划,定期召开会议专题进行研究。将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资金纳入公共财政经常性支出预算,落实保障当地常住人口享有全面健身公共服务所需资金。
2. 乡镇工作职责:乡镇要成立全民健身工作领导小组,发挥综合文化体育活动站功能,配备全民健身专(兼)职工作人员不少于1人。
3.行政村(社区)工作职责:要成立全民健身指导站、点,配有1名负责全民健身工作的兼职工作人员,每年有计划地开展丰富多彩、小型多样的体育活动。
(二)体育社团组织。按照培育、发展、规范、提高的工作目标,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形成综合、系统、运行有效的覆盖县、乡镇和行政村(社区)三级基本公共体育组织体系。
1.县级职能部门要成立体育总会、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老年人体育协会、农牧民体育协会和5个以上单项体育协会,成立各类体育俱乐部,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
2.乡镇要依托全民健身广场成立老年人体育协会、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等体育社团组织,成立2个以上的单项体育协会。综合文化站配备社会体育指导员不少于1人。
3.行政村(社区)至少有2个以上体育健身组织(要成立农牧民体育协会和老年人体育协会)。社区成立全民健身指导点,每个健身站点至少配备1名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至少有3个以上体育健身组织。
二、场地设施标准
(一)县级场地设施内容。坚持保基本、重基础、抓基层的原则,通过新建、改建、共建等方式,基本公共体育设施达到一个体育场、一个体育馆、一个全民健身中心、一个体育公园(健身广场)。人均体育场地面积1.8平方米以上。各项设施每年免费低收费开放天数不少于230天。
1.体育场:基本配置包括标准跑道(周长400米)、标准足球场(105米×68米)以及单侧看台(或设置不超过2000个固定坐席)。
2.体育馆:要具备多种功能,能开展篮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武术等多项体育运动,同时可进行文艺演出、中型集会、一定规模的体育比赛等文体活动。场地面积2000-4000平方米,主要以球类活动为主。
3.全民健身中心:建有综合运动场地、体能训练场地、附属用房和设施,并可开展7个以上体育活动项目,有可移动式座位,可根据运动项目需要进行转换。3—5万人建设建筑面积为2000平方米的小型全民健身中心。
4.体育公园(健身广场):有室外篮球场、排球场和乒乓球场,有健身路径45件以上,体育设施不少于8项,以户外运动项目为主,有条件的还可建健身步道。
(二)社区体育设施。社区公共体育设施达到“两场一室一广场”,向公众免费开放:
1.两场:室外篮球场和排球场(或羽毛球场),2个乒乓球台。
2.一室:棋牌室或健身活动室,棋牌室可开展扑克、象棋等娱乐活动,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上。
3.一广场:社区文体活动广场,安装健身路径12件以上,也可根据场地条件设置群众喜爱的健身设施。
(三)农村体育设施。
1.乡镇公共体育设施达到“两室一工程”
(1)两室:乒乓球室和棋牌室。乒乓球室配备2个室内乒乓球台;棋牌室可开展扑克牌、象棋、跳棋等,面积在40平方米以上。
(2)一工程:乡镇农民健身工程,室外活动场地可根据条件配置篮球架、足球门、羽毛球场、乒乓球台等,配置灯光照明设备,安装健身路径16件以上。
2.村级体育设施达到“一场一室一工程”
(1)一场:室外活动场地配置1个标准篮球场和2个乒乓球台。
(2)一室:棋牌室或健身活动室,棋牌室可开展扑克牌、象棋、跳棋等,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上。
(3)一工程:村级农民健身工程,安装健身路径10件,也可根据场地条件设置群众喜爱的健身设施。
三、体育健身指导标准
体育健身指导包括体育健身器材科学使用指导服务、体育健身技能指导服务、体育康复指导服务等。
(一)开展健身指导培训。
1.做好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体育部门组织体育爱好者、体育活动骨干参与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并积极发挥他们在健身指导服务中的作用,社会体育指导员每周参加体育健身指导的次数不少于3次,每次时间不少于1小时。
2.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作用。对基层干部、大学生村官、妇女干部、社团骨干、企业骨干进行培训,达到每个行政村、社区至少有1名社会体育指导员。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每千人不少于2人。经常服务的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达到注册指导员人数的70%以上。
3.加强体育系统职工的技能培训。乡镇、村(社区)基层体育健身场所专(兼)职人员参加集中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5天。村(社区)的体育协会、健身活动站点等群众性体育组织举办体育运动项目技术技能培训每年不少于10次,举办的青少年喜爱体育运动项目培训每年不少于6次。
(二)开展健身教育讲座。邀请健身专家等深入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健身知识大讲堂”。县体育部门举办免费普及性体育知识、健身知识讲座每年不少于2次;乡镇、村(社区)举办免费普及性体育知识、健身知识讲座每年不少于4次。
(三)开展国民体质监测。乡镇的国民体质测试站与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合作,建立“设施共建、资源共享、互为补充”的工作模式。
(四)发挥志愿服务作用。在全民健身志愿服务中,要注重整合社会体育指导员、体校教练员、体育工作者和体育教师、体育专业学生等体育人才资源,充分发挥他们在各级各类全民健身活动中的志愿服务和指导示范带动作用。
四、体育活动标准
各职能部门、乡镇、职能部门要积极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按照“年初有安排,月月有活动,季季有比赛,节庆有亮点”、“春走、夏赛、秋会、冬舞”要求,定期举办全民健身运动会、全县职工运动会、青少年阳光体育联赛等比赛活动。
(一)积极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学校、社区、乡村中全面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二)积极开展“一乡一品牌”活动。创建群众体育特色品牌,鼓励和引导各乡镇按照“一乡一品牌”的要求,积极打造赛马、射箭、马术、摔跤等富有地方特色、民族特色的体育品牌活动。
(三)积极开展基层体育健身活动。按照“因地制宜、业余自愿、小型多样、就近便利”原则,乡镇开展农村体育、社区体育、职工体育、学校体育和家庭体育等。
(四)开展好节假日全民健身大型系列群众体育示范活动。充分利用“两节”、“三八”、“端午”、“五一”、“十一”等节假日开展健身活动,推动各类人群体育健身活动的蓬勃开展,组织推广全民健身新项目。
(五)打造青少年阳光体育和特色体育项目。深入推进校园阳光体育运动开展,全面启动阳光体育系列活动,形成“班班有活动、校校有特色、季度有比赛、人人都参与”的良好氛围,学生在校期间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每所中小学校要有特色体育项目,并形成传统。
(六)开展好民族体育。针对各乡镇民族体育特点,有针对性开展好民族特色体育活动,鼓励自制有民族特色的健身器材,做优做强各地民族体育。
(七)组织开展不同人群的体育活动。通过举办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等特殊人群的体育比赛和活动,使特殊人群的体育健身需求得到满足。
(八)发挥体育赛事拉动辐射作用。通过承办全国、全省、全州高水平体育赛事活动,吸纳更多的人参与到全民健身活动中来。
(九)公共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建立健全文体活动中、体育场、企事业单位和学校等单位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的管理制度。
(十)积极引导群众参加体育健身。经常参与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不低于33%,每人每周参加体育锻炼活动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五、体育制度标准
在构建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法规的基础上,立足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区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多元化政策服务体系。
(一)制定乡镇、部门《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
(二)城乡新建居民小区等要按照国家有关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建设公共体育健身设施,暂时没有能力建设公共体育设施的要预留公共体育用地,方便群众就近参加体育健身,出台城市社区《15分钟体育健身圈建设规划》。
六、开展健身宣传
(一)开办健身指导栏目。开设体育运动健康栏目,各类公共场所的电子显示屏和车载电视等开辟体育健身专栏,刊播健身知识。
(二)开设健身教育网站。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刊登健身知识、传播健身技能、推广健身活动,发挥体育健身网站的覆盖面广、传播速度快、受众面大的优势。
(三)开辟多种宣传手段。利用报刊、电视台、电台、政府网等本地主流媒体,开设公共体育信息发布平台,开辟“健身知识”专栏,倡导科学健身理念,广泛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创建QQ群、微信等网络工具进行宣传报道,进一步增强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引导带动广大群众强身健体。制作公共体育健身服务场所电子地图,打造便捷高效的为民服务载体,提供视频教学、健身咨询等服务。
七、经费保障
按照公共体育设施门类齐全、布局合理、服务便捷的原则,县级政府要把全民健身设施的建设资金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要按照县级不低于每人每年5元的标准,安排全民健身经费,使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经费得到落实。建立完善的公共体育经费投入长效机制。
附件3
关于建立海晏县全民健身工作
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海晏县全民健身实施计(2016---2020年)》,进一步强化我县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保障,提高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着力推动我县全民健身事业,决定制定海晏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全民健身实施计划》要求,进一步强化全民健身事业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做到“四个纳入”即把全民健身纳入政府工作报告重要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本级政府财政经费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加强公共体育设施的规划、建设、使用、管理和保护,努力构建覆盖城乡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
二、成员单位及组成人员
召 集 人:董志友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王晏明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
巴
图 县政法委副书记
安青峰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张
成 县财政局局长
李秉新 县教育局局长
朵浩云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司正彪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郑
耀 县公安局副局长
尕蔵尖措 县统计局局长
贡保才让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李慧青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秀英
县农牧局局长
孔庆龙
县环境保护和林业水利局局长
孙 鸣 县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局长
赵培军
县市场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帕毛措 县妇联妇主席
达什姐莉 团县委书记
张有芳 县总工会副主席
王春芳 县文明办副主任
马学良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副局长
石进伟 县国税局局长
李
龙 县地税局局长
严有义
西海镇人民政府镇长
陈雪晴
三角城镇人民政府镇长
祁进发
金滩乡人民政府乡长
牛龙本杰
青海湖乡人民政府乡长
杨 勇 哈勒景乡人民政府乡长
公保才旦
甘子河乡人民政府乡长
县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县文体广电旅游局下设办公室,马学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要求
1、“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主要研究《海晏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意见和建议,办公室召集相关人员认真解决问题。
2、“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讨论全民健身开展工作,并形成书面材料后报县委县政府。
3、县政府办牵头,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联合相关部门对《海北州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和《海晏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进行年度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