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省州驻县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经县政府第八次常务会研究,决定保留、取消、暂缓实施和工商登记后置审批的一批行政审批事项,请各部门抓好落实工作,并切实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
附件:1、海晏县人民政府决定保留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2、海晏县人民政府决定取消和承接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3、海晏县人民政府决定暂缓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4、海晏县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
海晏县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