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青海省农牧厅、财政厅下达给我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5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0万元,省财政资金5万元。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农牧厅《青海省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精神,充分尊重农牧民购置农机自主权,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补贴政策的拉动效应,推进农业机械现代化,促进农牧业和农牧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海晏县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及地点:2017年5月15日开始,到县农机管理站办理相关手续。
二、补贴对象:我县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在辖区内四乡两镇实施,本县农牧民群众和合作组织凭身份证和组织代码证均可办理手续,补贴资金重点支持农机大户、各类合作组织特别是农机专业合作社。
三、补贴程序: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式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的兑付方式。
购机者和农机产销企业分别对其提交的农机购置补贴相关资料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流程采用先购后补的方式,即购机者可以先购置农机具,后办理补贴手续,采取购后公示的方式予以公示。农牧民购机后,只需到农机部门提供机具购置发票等相关材料进行核实验机,即可办理直补到卡。
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向财政部门提交相关资料,财政部门组织补贴资金兑付工作。
四、补贴机具:10大类24个小类69个品目
1、耕整地机械:①耕地机械:翻转犁、旋耕机、耕整机(水田、旱田)、微耕机、深松机、联合整地机。②整地机械:圆盘耙、起垄机、灭茬机、平地机(含激光平地机)。
2、种植施肥机械:①播种机械:条播机、穴播机、小粒种子播种机、根茎类种子播种机、免耕播种机、旋耕播种机。②施肥机械:撒肥机(厩肥)、中耕追肥机。③地膜机械:地膜覆盖机、残膜回收机。
3、田间管理机械:①中耕机械:中耕机。②植保机械:喷杆式喷雾机(含牵引式、自走式、悬挂式喷杆喷雾机)、风送式喷雾机(含自走式、牵引式风送喷雾机)。
4、收获机械:①谷物收获机械: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割晒机。②籽粒作物收获机械:油菜籽收获机。③根茎作物收获机械:薯类收获机。④饲料作物收获机械:青饲料收获机、牧草收获机、割草机、搂草机、捡拾压捆机、压捆机、饲草裹包机、抓草机。⑤茎秆收集处理机械:秸秆粉碎还田机、高杆作物割晒机。
5、收获后处理机械:①脱粒机械:稻麦脱粒机、玉米脱粒机。②清选机械:粮食清选机、种子清选机。③干燥机械:果蔬烘干机。④仓储机械:简易保鲜储藏设备。
6、农产品初加工机械:①磨粉(浆)机械:磨粉机、磨浆机。
7、畜牧水产养殖机械:①饲料(草)加工机械设备:青贮切碎机、铡草机、揉丝机、压块机、饲料粉碎机、饲料混合机、饲料搅拌机、颗粒饲料压制机。②畜产品采集加工机械设备:挤奶机、剪羊毛机、贮奶罐、冷藏罐。③水产养殖机械:增氧机、网箱养殖设备、水体净化处理设备。
8、动力机械:①拖拉机:轮式拖拉机(不含皮带传动轮式拖拉机)、手扶拖拉机、履带式拖拉机。
9、设施农业设备:①日光温室设施设备:卷帘机。②连栋温室设施设备:加温系统(含燃油热风炉、热水加温系统)、灌溉首部(含灌溉水增压设备、过滤设备、水质软化设备、灌溉施肥一体化设备以及营养液消毒设备等)。
10、其他机械:①废弃物处理设备:固液分离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
五、补贴率和补贴额: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原则上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不允许对省内外企业生产的同类产品实行差别对待。通用类机具最高补贴额执行农业部相关规定。
六、补贴工作管理部门:海晏县县农机管理站
联系电话:0970-8630171
七、监督单位:
为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监管和服务,设立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咨询及监督电话。
政策落实监督电话:0971- 6101776;
产品质量投诉电话:0971-8252826;
省财政厅监督电话:0971-6142083;
州农牧局监督电话:0970-8642915;
县农牧局监督电话:0970-8631459;
县财政局监督电话:0970-8630150
补贴小组办公室(县农
牧机械管理站)电话:0970-8630171;
“三农” 服务热线:12316。
海晏县农牧局
2017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