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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登记注销及土地权利证书废止公告
海晏县人民政府:http://www.05316688.com    来源:海晏县国土资源    创建时间:2017/2/15 11:16:54    

土地登记注销及土地权利证书废止公告

晏国土注告字〔20171

 

根据海晏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收回闲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晏政〔20175号)要求,我局将依据《土地登记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 40 号)第五十条之规定对以下土地使用权方以直接公告方式办理注销手续,废止其办理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具体如下表:


序号

土地使用权人

坐落

宗地编号

土地用途

使用权类型

使用权面积( m2)

国有土地使用证号

备注

1

青海华纳投资有限公司

海晏县红河湾工业园区

(火车站西侧)

2012-08

工业用地

出让

173348

晏国用(2012)第2009

 








自本公告登报之日起15日内,我局将根据《土地登记办法》有关规定直接办理注销上述1宗土地登记手续,废止国有土地使用证,本公告内容一经发布,视为已通知送达相关权利人。

特此公告!

 

 

 

海晏县国土资源局

2017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