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宣传部: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以及海北州文体局工作要求,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深入贯彻《国务院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我县文化体育活动中心、少数民族体育场建成以来,一直实施对外免费开放,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充分发挥了我县文化体育活动的社会效益,推进了全民健身工程的实施,促进了我县职工和社区群众体育活动蓬勃发展和社区精神文明的建设。现将我县文化体育场馆对外免费开放工作总结如下:
2016年资金使用情况:民族文化体育活动中心和民族体育场资金使用情况:145万元
体育用品:2.8万元
举办活动经费:24.2万元
运营环境改善:35.3万元
能源费用:40.4万元
日常开支:42.3万元
如对以上资金使用情况有异议,请在7天内(2017年1月24日-2017年1月30日)致电0970-8631362。
海晏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2017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