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告
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建设部《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通知》(建房〔2011〕77号)以及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实施意见》(青政〔2011〕24号),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若干规定的通知》(青建房〔2013〕049号)。参照西宁市确定的房屋评估机构名单,下列评估机构具备国有土地上房屋评估的相关条件。我局将邀请下列评估机构参与海晏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的评估工作。
请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对该评估机构进行了解咨询,并从下列六家机构中自主选择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房屋征收补偿评估工作。联系方式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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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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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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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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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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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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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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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永正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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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西关大街1—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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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永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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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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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71-825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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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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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博森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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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大街41号三田世纪广场写字楼10楼101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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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力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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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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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71-8235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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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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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德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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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西关大街1号康泰大厦东单元106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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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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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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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71-8243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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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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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科艺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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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西关大街1号康泰大厦1单元107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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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德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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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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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71-8223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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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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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恒正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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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西关大街1号康泰大厦2单元27层227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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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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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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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71-520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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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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湟源正科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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湟源县城关镇西小路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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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雍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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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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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71-2438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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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