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十六届海晏县委第二十三次常委会讨论研究巡察工作,审议通过了《十六届县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2017—2021年)》“以下简称《规划》”,确定未来五年巡察工作目标和任务,进一步谋划了五年巡察工作布局。
《规划》指出,保持政治巡察战略定力,进一步发现并推动解决深层次问题,防止老问题反弹回潮,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深化政治巡察战略定位,盯住“关键少数”,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紧扣“六项纪律”,切实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等突出问题,为县委掌握被巡察党组织政治生活和政治生态状况提供重要参考。发挥巡察标本兼治战略作用,以整改的实际成效深入推动党组织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规划》提出,在十六届县委任期内,坚持统一规划、分批实施,合理安排、精心组织,对全县乡镇、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实现巡察全覆盖,做到既有形覆盖又有效覆盖。原则上,本届县委任期内安排10轮左右的巡察,采取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相结合、州委统筹安排和县委自主巡察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并延伸至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巡察,实现监督无盲区、无死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规划》强调,进一步完善巡察准备、巡察了解、巡察报告、巡察反馈、巡察移交、巡察整改六大环节系列制度,推动巡察工作有序规范开展。加强巡察成果在全县年度综合考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和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的综合运用,确保巡察成果运用的刚性约束。被巡察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正确对待巡察反馈问题,深入分析原因,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督促落实整改措施,绝不能将整改主体责任推给下级单位或纪检部门,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条条由着落、事事有回音。
《规划》要求,要从强化组织领导、协作配合、整改责任、队伍建设、宣传教育等方面提供巡察工作保障。进一步完善巡察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制度体系,加大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巡察干部的思想政治水平、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增强干部创业的精气神;健全内控机制,切实把巡察干部队伍打造成为对党忠诚的卫士、个人干净的模范、敢于担当的先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