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工作开展以来,我县哈勒景乡紧紧围绕中央及省州县委和政府的安排部署,联系实际,自主创新,将确定的17户56人贫困户和12户33人贫困边缘户建立了基础台账,采取“1234”帮扶措施,有效解决了“扶持谁”“谁来扶” “怎么扶”“扶什么”的问题。
一联:根据“双帮”工作及党员干部“结对认亲”工作要求,该乡紧密联系实际,分县、乡、村三级+企业或合作社联点帮扶,确保每户贫困户有一名县直机关帮扶人员、一名乡政府帮扶人员、一名村干部、一个企业或合作社联点帮扶。
二帮:帮扶资金不全靠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资金筹集渠道呈现多样性,县直机关帮扶单位、乡政府、村委会、驻地帮扶企业或合作社分别拿出扶持资金,共筹集资金64.96万元,其中省级财政专项资金34.56万元;县直机关帮扶单位7.6万元;乡政府发展资金0.8万元;各村金融扶贫滚动资金15万元;驻地帮扶企业或合作社7万元。
三捆绑:本着成效最大化的原则,根据贫困户自身实际和发展需求,该乡利用“资金捆绑”的形式统一管理和分配帮扶资金。截至目前为贫困户购买饲草料3吨;修建180㎡及600㎡畜棚各一幢;扩建70㎡小商店一处;提供雁苗200只;购置牛51头、羊285只;购置农用车2辆;将7户贫困户的帮扶资金分别入股到4家企业或专业合作社,
并且把有劳动能力的15名贫困群众纳入村级保洁员、15名纳入护林员等岗位工作,为贫困户的增收强化了基础。
四项行动促发展:按照贫困户(购置、入股)申请--乡、村两级会议通过--签订项目协议书--贫困户承诺等四项行动促进贫困户增收,有效使用捆绑资金,选择适合贫困户发展的脱贫项目,从而达到了整体脱贫的目的。
通过各方合力帮扶,该乡贫困户充满信心,收入稳步提升,将在年内率先实现整体脱贫。